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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药监局要撤销,将在全国推开?

发布者:admin    发布时间:2017-05-04 10:33:11

上海市委同意“设立中共上海市商场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”,担任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、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分党的工作。

同时撤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委员会、中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员会等。

而根据人民日报此前报道,实现“一个部分管商场”,天津并不是第一家。

此前,深圳特区、上海浦东新区、浙江舟山市等地也探索建立了商场监管局。

深圳组建成立了深圳市商场监督管理委员会,下设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深圳市商场秩序管理局。工商行政管理、质量技术监督、知识产权、食品安全监管、价格监督检查等责任和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监管等责任都划入到这个机构里。

但相比之下,天津的步子迈得更大。

从责任看,天津商场监管委向上对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、质检总局、工商总局,涵盖了三个部分的业务领域,首先建立全新的从市到城镇、街道的大商场大部分监管体系,这在全国省级行政机构改革中尚属首例。

将在全国推开?

仔细回顾,“三合一”的舆论和社会基础已经非常“牢固”。

人民日报观点认为,在天津商场监管委成立前,食品安全监管曾是典型的“九龙治水”——表面上看,工商、质监、食药三部分在食品安全方面能各司其责,但在监管实践中部分间通常职能穿插,容易发生“错位”现象。

更重要的是,分段执法导致各部分在行使监管职能时既有穿插更有空白,衔接不畅,相互推诿,出现“缺位”。

而大商场大部分监管体系改革的尝试,更是转变政府职能、进一步简政放权的一次探索。

更加值得注意的是,国家层面已经频频释放清晰信号。

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曾明确提出——“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,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效劳力度,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分理顺联系和去行政化……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公司或社会组织。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挂号管理制度”。

这么看来,上海市商场监管工作委员会真是“名正言顺”,而且,很可能会把这一形式在直辖市试行后向全国推广,毫无疑问的是,全国食品药品监管形式的改变,将真正掀起一次大风暴。